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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宅阁楼兀立公用通风管这部分面积还算了钱,闹心业主奔波两月,...

  本报讯(记者安心)新宅阁楼出现一根直径1.5米多的公用通风管道,这事落在哪个业主身上都闹心。市民高女士为此奔波了两个多月,仍未得到满意答复。

  高女士说:2005年,作为老房拆迁安置,分到了隐秀苑的这处房产。当时,听说顶层阁楼高有2.2米,打算与儿子一家同住的老夫妇特意挑了顶层。交房时,因为底层与阁楼没有梯子,业主并没有看到楼上的情况。交完所有房款,准备装修的高女士爬上顶楼一看,

  据了解,这个铁皮大家伙是整幢18层楼的通风管道。高女士认为,即便是重要的公用设施,也不能安在居民家里,“一旦使用,噪音污染总是难以避免的!”在问题协商过程中,有关方面的说法让高女士哭笑不得,“有人说,阁楼本不是用来住人的,把铁筒部分用水泥包起来就可以了,也有人说,把这部分面积扣除,赔我几千元钱。”高女士说,铁皮筒所占据的位置,正好是阁楼仅有的层高达到2.2米的房间,如果把这个区域用立柱包起来,一个房间就废掉了。

  “我宁可拿出几千元钱,只要能把这个铁筒从我的家里拿走。”奔波在各个部门一个多月未有说法,高女士只得找来验房公司作检测。

  该公司勘查后认为,通风管没有必要从高女士家进出。而且,该小区的其他楼房的通风管均是从公用楼梯的墙面内直接通往顶楼,高女士所在的这幢楼在17层以下也是如此,不知何故到了18层却舍近求远到业主家拐了个弯。

  负责该项目设计的市规划设计院工程师查看当时的设计图后表示,通风管并没有作此设计,很有可能是建设方更改了方案。这位设计人员说,通常定义阁楼不是用来居住的,也不记入户内面积,考虑到大多数住户的公摊面积和设施投资,通风管从某住户阁楼走也不违反有关规定。但他承认,交付方应事先就此向业主做一说明。

  但高女士认为:这间阁楼是她出钱买的。因自己拆迁的面积不足现有住房底楼面积,连同阁楼,均按每平方米500多元的价格补足,加上楼层差一共花了7万多元。

  接到业主投诉后,蠡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派人上门进行了查看,并提出经济赔偿的解决方案,但两方至今未达成一致。

  新闻线索提供者:小谢